【职教发展】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推进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创建实施方案(试行)

智库科研成果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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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 号)要求,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育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为“省级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学院”及“省级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创建做好培育,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和质量为重点,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发挥企业教育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培养更多产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

坚持产业为要。依托优势及特色专业,按照“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三链统一原则,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人才对经济社会的适应性。

坚持产教融合。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将人才培养、教师发展、实训实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等功能融于一体,形成产教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学校与骨干企业、产业园区等双方或多方办学主体作用,探索“校企联合”“校园联合”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推进共担责任、共建专业、共设基地、共组团队、共享资源、共同管理、共育人才、共创成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现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

三、建设目标

对接区域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链,以优势专业、传统专业改造升级专业及特色专业为主体,十四五期间,与骨干企业地方、产业园区等共建3-5个产业学院、1-2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深化产教融合,通过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打造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为学校其他专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服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四、主要任务

(一)建好对接产业的专业

紧密对接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所服务行业企业的产业链,加强专业的校企、校地共建共管,原则上每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至少创建一个产业学院,有特色专业、传统专业升级改造专业均可申报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在创建过程中,通过试点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带动其它专业发展,促进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总体提升。

(二)创新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服务岗位需求和提高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学生学习能力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与校地合作,与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以下简称“产业学院”)所服务的企业或园区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对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法等进行重构。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构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整合课程资源,以产业学院所服务的行业企业需求设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以“1+X证书”试点为契机,优化课程结构,形成新的课程群或课程模块。积极加入学分银行,促进学习成果校际认定、积累和转换。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紧密结合产业,增加项目化、实操性、综合性实践教学比重,把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学生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来源。

(四)强化校企共建“金课”,推动“课堂革命”

加强校企共建课程工作力度,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为打造“兴辽金课”提供校企共建方案。依据专业特点,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原则,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立体化教材。使用真实生产线、虚拟仿真等环境条件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共促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革命”,在有效提高学生对产业的认知程度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同时,共促学生工匠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的培养。

(五)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

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产业学院所服务的行业企业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采取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与合作企业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将产业元素有机融入专业教学,统筹兼顾课程要素和生产要素,共同构建实践教育体系和生产性实训基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学生实习实训阶段,安排企业导师全程指导,真题真做,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每个产业学院均要建设2个以上高水平产教融合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

(六)校企共同打造“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

加大校内教师转型力度,有计划选送专任教师到产业学院所服务的行业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完善“双师双能型”专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引进行业企业资深专家、技术骨干和管理专家担任专兼职教师,聘请产业学院所服务的行业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为学生授课。

(七)搭建服务地方行业企业产学研用合作平台

加快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设计、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服务地方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通过产业学院建设,深化拓展与辽宁省支柱行领军企业、央管企业的战略合作,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和对接落实机制,通过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与产业学院所服务的行业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推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人才智力支撑新途径,不断注入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五、运行模式

产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两种运行模式:第一类产业学院可跨院跨专业组建,校企双方实行全方位深度合作,允许合作企业对产业学院冠名,产业学院里开设的所有专业,均紧密对接合作企业及所在行业的产业链,合作企业或背靠的集团、行业等支持产业学院的办学建设、参与产业学院的办学过程;第二类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除外)是依托现有学院开设的部分专业与合作企业深度合作,校企双方通过共建产业班,共同开展学徒制、订单式人才培养。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产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每个产业学院均成立由校企双方(或学校、企业、行业、政府等多方)代表组成的理事会,负责对产业学院办学中有关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检查、指导、咨询、监督和协调。理事会设立理事长一人(一般由校或企方主要领导担任)、副理事长2-6人(一般由校、企方分管领导担任)、理事若干(原则上,学校教务处处长、承办的二级学院院长、产业学院副院长以及企业与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对接部门负责人等人员担任)。每届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人员保障

产业学院设院长1名,由校领导兼任;常务副院长1名,第一类产业学院由学校选派;第二类产业学院由产业学院所牵头的二级学院院长兼任;副院长若干名,其中至少一名副院长由企业方人员担任;一名副院长由产业学院所牵头的二级学院负责理论教学的副院长兼任,学校应为产业学院增加一名专门负责校企协同育人的工作人员,为教务处增加一名专人负责产业学院或涉及校企协同育人的校内外协调和日常行政管理各项事务。

(三)企业标准

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为标准,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龙头或关键地位企业、相关产业列入区域或全省发展整体规划,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的企业、与我校有长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关系企业为优选,合作企业能保障育人主体作用,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

(四)经费投入

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产业学院的经费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学校将投入1000万元经费用于产业学院和传统优势专业改造升级建设,重点用于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绩效奖补、与产业学院建设相关的行政人员薪酬贴补等。

(五)考核评价

建立产业学院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产业学院的实施情况,每年年底产业学院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产业学院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建设的进展和成效调整支持力度,对建设期满通过验收的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给予奖励。

(六)工作程序

各学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确认合作企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编制至少含建设基础、人员组成、建设意义、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合作模式、运行机制、建设计划、创新点、预计成效等内容的建设方案并按要求提交产业学院申报书;拟试点单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学副校长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符合产业学院建设要求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获得批准的产业学院,按照产业学院建设方案,与共建各方签订协议、挂牌、成立组织机构并启动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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